From: erwin
Sent: Saturday, May 07, 2011 11:23 PM
如想長期持有好股票領股息,
可抵扣稅額就非常重要,
因為若領有龐大股息卻不能抵扣稅款還要繳稅,
那有點得不償失的感覺
所以想建議把可抵扣稅額納入盈再表中,
讓同學們更能有坐領股利的好處
From: mikeon
發表於 2011-5-9 12:40
兩稅合一之後,理論上股價應當反映稅前淨利
事實上卻一直在反映稅後
若把盈再表的常利改用稅前來算,
則ROE與預期報酬率將大幅拉高到不太合理
例如,已漲到54元,現在本益比13倍的大統益
若用稅前來計算,預期報酬率竟仍高達14%
用稅後計,則是9%,這顯然比較合理
宥聰桑表示,美股也是相同的狀況
所以,我並不打算將可扣抵稅額納入預期報酬率的計算
From: allen
發表於 2011-12-17 13:39
兩稅合一後,計算綜所稅是依課稅總額下去算稅率
每個股東適用級距不同
且領到的股利則是公司課完營所稅算出來的
應該是無法加進去算的
From: hdd1234567
發表於 2011-12-17 15:06
突然想到
在建議那欄會有判斷
如果加上可扣抵稅率
會變成有人合格,有人無建議
變得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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