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交易真掏空 川飛董座被訴
•2011-05-09 【中央社】 股票上市的川飛能源公司董事長等人,被控掏空子公司資金約新台幣5.5億元,並將獲利金額匯往海外紙上公司,並製作假帳虛增營業額,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交法將董事長等人起訴。
起訴書指出,以發展太陽能電池為主的川飛能源公司,在民國97年時,將設在英屬維京群島的子公司「精隼」的股權賣掉,獲利約新台幣5.5億元,但錢沒匯回川飛公司,而是匯至海外的紙上公司,涉嫌掏空川飛資產。
檢方查出,川飛公司自97年8月到12月間,另在海外成立4家紙上公司,並利用4家公司做假帳虛增營業額1.2億元,美化川飛公司財務報表,以不實交易掏空公司資金,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認定川飛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6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予以起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