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

GDP數字每5年調整一次

From: Allen Lin
Sent: Saturday, February 6, 2010 7:57 PM

最近復習選股神功,在GDP年增率這小節有一些問題,
照著書裡面去 www.stat.gov.tw 下載的資料,
年增率跟書上的不太一樣,是否少算(選)了些什麼?


From: jcl
Sent: Wednesday, February 10, 2010 9:43 PM

我從主計處的資料查詢結果,
確實從1991Q1~2006Q4數字跟講義提供的不一樣,
2007Q1~2010Q4才吻合。


From: mikeon
Sent: Thursday, February 11, 2010 6:53 AM

我也發現到這個現象,原因不明
講義上的數字正是從這裡抓出來的


From: Gmail / Leon / 亮鈞
Sent: Thursday, February 11, 2010 7:35 AM

我昨晚查了一下,也發覺不同 !
要以那個為主 ? 講義 ?


From: mikeon
Sent: Thursday, February 11, 2010 7:56 AM

剛剛義秋桑來電指正,
主計處每5年會調整GDP的基期
最近一次是2009年11月26日
本次修正的幅度還蠻大的

不過不影響GDP的高低點在哪一季


From: Gmail / Leon / 亮鈞
Sent: Thursday, February 11, 2010 8:30 AM

「自94年11月起,國民所得統計已改依聯合國1993年版
國民經濟會計制度(簡稱93SNA)編布。

調整國民所得修正機制

以往為避免資料頻繁修正造成外界使用困擾,
國民所得採取了較為穩定的修正機制,
惟鑒於當前產業結構變化快速,
舊有之修正機制往往無法兼顧穩定性與正確性,
為使國民所得修正更具彈性,
得以配合參考資料來源更新而適時反映經濟部門實況,
爰參酌主要國家作業方式,
對現行國民所得統計修正機制予以檢討,
並提報國民所得統計評審委員會通過。
未來修正時程與頻次如下:
(一)季估計:當季結束後7或8週公布當季初步統計數之外,將同時修正前一季。
(二)年修正:每年11月修正前一年統計數之外,將同時再往前修正一年。
(三)五年修正:每五年可追溯修正所有時間數列。
(四)其他修正:若編算方式或定義變更,必要時修正,並追溯至所有時間數列。
依上述機制,96年8月除援往例發布96年第2季統計結果外,
將追溯修正第1季資料,11月發布第3季並進行年修正,
修正期間除95年以來各季外,尚包括94年各季,
即涵蓋94年第1季至96年第2季共10季資料。 」

這樣是否應以新的數據為準 ???


From: mikeon
Sent: Thursday, February 11, 2010 8:37 AM

應維持舊數字
這樣才知當年是在什麼數據下做出判斷

事實上GDP的高低點在哪一季也未變

1991Q1 6.37
1991Q2 8.17
1991Q3 8.86
1991Q4 8.06
1992Q1 9.66
1992Q2 7.73
1992Q3 7.44
1992Q4 5.65
1993Q1 6.58
1993Q2 7.07
1993Q3 6.55
1993Q4 6.73
1994Q1 6.14
1994Q2 7.90
1994Q3 7.07
1994Q4 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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