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您之前有沒有觀察過這家公司,
商業競爭必須打廣告,故廣告業也擁有長久的競爭力。
並且依據網路搜尋資料得知,
這家公司為全球規模最大的廣告公司,
想聽看看您對這家公司的看法。
Josephchu0616 發表於 2014-5-2 11:04
Omnicom(OMC)全世界最大廣告集團
(跟Publicis合併的部分就不提了),但我找不到原文,
最近這支股票有些回檔,我也來跟Mike推銷,
等價格接近時可參考一下
找到資料他果然持有過奧美
(廣告界的高盛,我自己比喻的),
除此之外他也持有過Interpublic廣告,
他從1973-1985年分別從這兩家公司賺了約19-22%的年化報率,
而奧美後來被目前世界第二大廣告集團WPP(ADR:WPPGY)買走
但大部分人對廣告公司的運作比較陌生,
所以要花三分鐘介紹
從中向客戶收取服務費。
傳統的做法是客戶的媒體購買金額的15%
(買100萬電視廣告收15萬服務費),
但現今的做法就比較複雜,
抽%部分下降但若有其他如市調服務等費用另計,
但精神就是服務費。
廣告公司最大成本就是人跟辦公室租金而已,
根本不需更新廠房或設備。
廣告公司幾乎是穩賺不賠的行業
最大的Salary & Service Costs為107億,
整體員工人數為7.2萬人,
就算一個人給他10萬美金的年薪,
還有33%的服務成本是外包出去的。
合理一點的估計應該是50%外包出去了,
而這些費用都是浮動的
即使2009年OMC還是賺了快8億美金
(參考Etrade的SP report)
而第二名的WPPGY比第三名到第十名的加總還大。
跨國廣告集團已經高度集中,
但這兩家公司旗下的子公司如:
奧美、JWT、李奧貝納、上奇等公司還是獨立運作
因為廣告公司的競爭優勢不是創意之類的軟實力,
而是媒體採購的硬道理。
OMC佔美國的電視廣告採購量的40%,
具強大的Bargain Power。
國際大廠的廣告預算動輒數億美元,
價格差個幾%都是天文數字,
所以喊的出名的廣告公司都被迫在這兩陣營選邊
江湖規矩:一家廣告公司做了KO就不能做PEP,
做了MCD就不能做YUM, 因為利益衝突.
廣告主在這兩陣營做了選擇後,幾乎不容易更動,
因為一個廣告Campaign通常持續數年之久,
MCD的I’m Lovin’ It已經11年了,
而K跟李奧貝納個關係長達50年,
但廣告主有時還是會同時給兩個陣營做,
例如PG可能把洗髮精給A但化妝品給B。
廣告公司有時收了同類新客戶也要考慮既有客戶會不爽,
除非犯大錯,否則很少做大規模的變換。
最大客戶只佔2.5%,前100客戶佔51%。
客戶跑掉也不會有立即的危險
佔營收的x%去編,
所以只要經濟持續成長,廣告業就會持續成長。
所以Service Costs也越來越高,但還是很賺
而OMC同時配息也購回,4年回購16%
Source: OMC 2013 10k, S&P report
mikeon88 發表於 2014-5-2 18:28
1. 好像會變,當然客戶分散可化解。
2. 不景氣時會被大幅刪減。
OMC也是我的入圍名單
joe (宥聰) 發表於 2014-5-2 20:00
所以沒有將 OMC 列入名單
Google 網頁沒簡介:https://www.google.com/finance?q=LON%3AWPP&ei=9YVjU6DgFIn9kAW3TA
經 Joseph 桑推薦 OMC ,對這個產業更清楚
Josephchu0616 發表於 2014-5-2 21:25
跟Mike/Joe桑報告一下我的心得:
景氣不好時公司砍廣告預算,傷比較大的是媒體而非廣告商。電視、廣播、報紙、網路或Line,FB都算媒體。
例:去年廣告花一億,廣告公司賺一千五百萬。而今年廣告預算降到五千萬,廣告公司就會說:今年我們不要做電視廣告了,拿五千萬找林志玲拍微電影,放到YouTube ,所引起的討論、轉載、媒體報導,保証跟電視廣告效果一樣好。廣告公司還是會設法從五千萬中賺到一千五百萬。以OMC為例,2009年最糟時,營收和淨利下滑差不多20%,並沒有想像中嚴重。
除了客戶分散,OMC的純"廣告”收入大概佔40%,其他的收入來自如公關、資料庫行銷、巿場調查、等其他收入。
例如煙商已經不能做廣告了,但每年還是花很多錢做公關、做市調去改善口味、包裝等等,這些都要靠廣告公司。
mikeon88 發表於 2014-5-9 13:56
〔中央社〕彭博報導,宏盟集團(Omnicom Group Inc.)和陽獅集團(Publicis Group SA)昨天發表聲明,兩家公司已放棄350億美元的合併計畫。
聲明說,作成這項決定是因為「在合理期限內」完成交易有困難。去年兩家公司協議以換股的方式組成全世界最大的廣告公司,所有權由兩公司股東平均分配,兩公司執行長並且共同經營合併後的公司。
宏盟集團和陽獅集團昨天發表聲明,兩家公司已放棄350億美元的合併計畫。
但根據熟悉內情的人士說,現在兩家公司的董事會投票表決終止這項協議,因為他們未能在關鍵的管理角色和從上到下整合問題上達成協議。這名消息人士要求不要透露姓名,因為對這些考慮的討論並不公開。
例:去年廣告花一億,廣告公司賺一千五百萬。而今年廣告預算降到五千萬,廣告公司就會說:今年我們不要做電視廣告了,拿五千萬找林志玲拍微電影,放到YouTube ,所引起的討論、轉載、媒體報導,保証跟電視廣告效果一樣好。廣告公司還是會設法從五千萬中賺到一千五百萬。以OMC為例,2009年最糟時,營收和淨利下滑差不多20%,並沒有想像中嚴重。
除了客戶分散,OMC的純"廣告”收入大概佔40%,其他的收入來自如公關、資料庫行銷、巿場調查、等其他收入。
例如煙商已經不能做廣告了,但每年還是花很多錢做公關、做市調去改善口味、包裝等等,這些都要靠廣告公司。
mikeon88 發表於 2014-5-9 13:56
聲明說,作成這項決定是因為「在合理期限內」完成交易有困難。去年兩家公司協議以換股的方式組成全世界最大的廣告公司,所有權由兩公司股東平均分配,兩公司執行長並且共同經營合併後的公司。
宏盟集團和陽獅集團昨天發表聲明,兩家公司已放棄350億美元的合併計畫。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