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masho
Sent: Tuesday, November 21, 2006 7:10 PM
這是小孩的數學問題,我解不出來,不知道你會嗎 ?
有三個人一起去住宿,老闆說租金要300元,
於是每人拿出100元。
後來老闆想想,打個折扣算250元好了,
派夥計退還50元。
貪心的夥計偷偷扣下20元,只將30元送還三人,
可是(100-10)x3+20=290,
算來算去為什麼總數只有290元呢?
請問還有10元怎麼不見了?
From: mikeon
Sent: Tuesday, November 21, 2006 11:29 PM
實際支付270元 = 房租250元 + 被暗槓20元。
270+20 是重複計算了,
因270元已包含了20元。
應該是 270 + 退回的30 = 300,
10元就找到了。
原本的解題方式 就是在誤導人
回覆刪除明明是三人都出一百,為何是往收回來的方向去算
要算也是 100*3=250+20+30
實際上他們是拿出100的並非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