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9日 星期四

不認同buffett的derivatives game

From: Chris L.
Sent: Friday, March 20, 2009 5:29 AM

政謙兄這個說明有點不對吧...

(前面幾個同學的觀念也好像....)
1.option 跟 forwards, futures 一樣吧,

當老巴把put option 賣出之後,
在金融市場就是自由買賣的商品
老巴的put option是以四大指數為標的,

那每天的指數的變化,就影響option的price,
在市場自由的買賣
所以沒有人會長期持有20年option到真的20年,

通常都是進入市場直接交易option的,賺取利差
也不需要所謂賣給某大卷商,

再用什麼module來run 什麼什麼....
通常會如此做的,都是很複雜的commodities,

如用幾個put 配上幾個call,
包裝成一個商品等等(以此類推)

2.option 通常不會realized的,理由很簡單,

option 越到履約日的時候,
他在市場上的price 越接近realized後的獲利。
(就是約定價-市場價),
這時option的持有人已經達到獲利,
所以不需要兌現。 (這個可能大家會想很久ㄡ)

我倒是覺得很奇怪,

為什麼老巴要涉入option這種東西...
看到同學的理由,還是覺得不對
1.沒有人可以準確的預測某個時間點的股市。

(偉大的費雪先生在1929年10月15號,
距離美國大崩盤的時間一週左右的時間,
還發表股市多頭消息)
2.為什麼buffett使用B &S的公式

來做mark to market的計價,
而不直接採用市場的價格
(這樣才是mark to market 的精神,
當option上市的時候 一開始的計價
是用B&S的option price 公式。)
3.這次,buffet使用了option price,

先賺了現金(free cash),
但是很明顯,卻賠了盈餘(profit),到底那個好呢??
我還是不認同buffett的derivatives game.......


From: youran Liang
Sent: Friday, March 20, 2009 8:32 AM

是這樣嗎?
1.現實中的確是如此,

但難道不能視所有賣權的買方為一個整體看待嗎?
2.如果履約後有獲利的話,表示指數低於履約價,

那怎麼不會實現?
難道最後一個接手的都是笨蛋?
(若不是買了無利可圖的東西,
就是有利可圖卻不履約白白送錢)

關於Chris L桑的疑問:
1.歐文費雪是著名的經濟學家沒錯,

但我原本以為只有大蕭條前的美國人會覺得他偉大。
我想老巴應該也沒有打算要準確預測吧?
(至少我是看不出來)
2.我看了年報還以為這種計價方式是普遍被使用的,

難道不是?
3.他並沒有實際賠了盈餘。要是我取得一筆現金,

且最後獲得豐厚報酬的機率大到某個程度,
但是代價是要在我連續幾年的損益表上顯示我賠很多錢,
為什麼我要拒絕?


From: 吳百正
Sent: Friday, March 20, 2009 8:51 AM

我來越廚代庖一下:
1.巴菲特賣的PUT應該是OTC商品,

並未於交易所掛牌交易,
故並無活絡市場之成交價格可供參考。
在會計原則來說,是允許用B-S模型來評價的。

2.我想你說的「實現」應該是指「履約」吧?

在活絡市場交易的選擇權是比較少有履約之情形,
因為履約只能拿到內含價值,
但在市場上賣除了內含價值之外,
還可以有時間價值可以收,
一定比較有利 (但仍有例外,例如深度價內的歐式PUT)。
但OTC商品,因為無活絡的市場,除非提前解約,
否則通常還是會持有到履約的。

3.關於巴菲特買的這個超遠期的PUT,

我只能說他是個無可救藥的樂觀者。
不過光是通貨膨脹的因素,
廿年應該就可以提供巴菲特相當有利的保護。


From: Chris L.
Sent: Friday, March 20, 2009 9:07 AM

是這樣嗎?
1.現實中的確是如此,

但難道不能視所有賣權的買方為一個整體看待嗎?

??不太了解意思呢?? 跟我講的沒有衝突吧!!
2.如果履約後有獲利的話,表示指數低於履約價,

那怎麼不會實現?
難道最後一個接手的都是笨蛋?
(若不是買了無利可圖的東西,
就是有利可圖卻不履約白白送錢)

很簡單,賣方直接贖回就可以了

(在本案的苦主是Buffett先生),
大家可省去一大筆交易費
在現實的市場就是如此。

關於Chris L桑的疑問:
1.歐文費雪是著名的經濟學家沒錯,

但我原本以為只有大蕭條前的美國人會覺得他偉大。

這樣子啊 ! 那些豬頭經濟學家,

還有財政官員現在還在用MV=PQ這個公式...難怪....

我想老巴應該也沒有打算要準確預測吧?

(至少我是看不出來)2.我看了年報還以為這種計價方式是普遍被使用的,
難道不是?
3.他並沒有實際賠了盈餘。要是我取得一筆現金,
且最後獲得豐厚報酬的機率大到某個程度,

但是代價是要在我連續幾年的損益表上顯示我賠很多錢,
為什麼我要拒絕?

其實buffett利用option
這個簡單的derivatives來做財務槓桿,
可以利用interest rate, inflation rate 及tax上
來或取利益呢..
很聰明的作法.....(think about it ...)


From: 蘇政謙
Sent: Friday, March 20, 2009 10:02 AM

百正兄回答的很好,感恩阿....
另外補充一下,

通常會在交易所買賣的選擇權通常天期都比較短,
像老巴這種10~20年的,確實不常見

之前有提過我對這類交易的想法,

老巴也自知可能無法親眼看到這批option到期的狀況,
但就像前陣子跟避險基金業者作一個長期的賭約一樣,
他希望用這類的交易來引起媒體話題及教育投資大眾,
當這批option及賭約到期,印證了他的看法是對的時後,
老巴可能在天堂上看著大家,口中喃喃自語說:

"I told you so long time ago...."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